死了还要报税吗?

每年四月是报税季,每个人和企业都在忙着整理去年的账目,以确保能在截止日期前申报所得税。活着的人需要报税,然而,当一个人去世后,是否还需要继续报税呢?答案是肯定的。死亡并不意味着税务责任的终止。就像信乐团的歌曲《死了都要爱》中所唱的一样:“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个人所得税也是一样,死了都要报税,直到遗产处理完毕…… 因为人走了,收入还在。

简而言之,重点是在于“收入”,而不是“人”。毕竟,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的“所得”征收税款,只要仍有收入来源,就必须申报。

谁负责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取决于死者是否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则由遗嘱执行人负责。如果没有遗嘱,则是由近亲(通常是配偶或子女)负责。

一旦获得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书后,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有责任将纳税人死亡一事通知内陆税收局 (LHDN)。

提交所得税申报表的日期是相同的,每年 4 月 30 日(不开展业务)或 6 月 30 日(开展业务)。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必须每年提交死者的纳税申报表,并结清死者在死亡时所欠的任何税款,以及从其遗产中获得的收入。

1.个人所得税 

i.离世当年的收入

例如:陈先生于2020年8月15日去世。他在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5 日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依然需要以他自己的名义纳税。

ii.离世后,遗产产生的收入

例如:在管理遗产的过程中,陈先生拥有出租产业并获得每月5千令吉的租金收入。在这些产业未转移给受益人且租金收入仍在持续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有责任每年呈报所获得的收入,直到完成所有遗产管理程序。

 

2.房产盈利税 (Real Property Gains Tax)

出售死者不动产所赚取的盈利将被征收房产盈利税。是否会被征收房产盈利税取决于该不动产是否在死者去世后的第五年或以内出售(从2022年1月1日起,在第六年或以后出售不动产将不会被征收房产盈利税).

例如:遗嘱执行人于2013年接管遗产,并于2013年出售死者于1998年购买的产业。虽然该产业已经持有超过5年,但该产业在死后第一年内出售, 因此需缴付房产盈利税。

 

3.遗产税

我国已于 1991 年废除了遗产税。然而,并不排除重新引入遗产税的可能。

作为死者的遗嘱执行人,在你获得遗嘱认证书后,你就有义务通过 CP57表格 (纳税人死亡通知表格)通报纳税人死亡的事实,并申请关闭死者的税务档案和开立新的遗产税务档案。一旦档案开立后,每年都需要通过TP表格(死者遗产申报表)为死者的遗产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直至遗产管理工作完成。

为避免任何不必要的处罚,妥善管理遗产的税务事务非常重要。死者遗产的确切纳税义务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持有资产的性质、所在地点和适用的税法。因此,请务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以获取有关如何履行死者遗产的纳税义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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