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了,还能继承遗产吗?

破产了,还能继承遗产吗?

当我们不慎管理财务,或者对个人和业务风险的管理不善,往往会让人陷入破产的窘境。根据马来西亚2019年到2023年7月的破产案件数量,导致个人破产的3大主要原因分别是个人贷款(占比49.12%)、商业贷款(占比17.24%)和汽车租赁(占比10.86%)。

一旦宣布破产,就会面临一系列由此引发的限制,包括: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马来西亚
.未经批准不得独立经营或合伙经营业务
.未通报贷款方其破产状况,不得借款超过1000令吉

然而,还有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破产者是否能够继承,或者根本无法继承任何遗产呢?

破产其实就是指一个人因为无法还清债务或者债务过多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启动一项法律程序来宣告债务人破产。不同的是,若是债权人发起这个程序,债务需要达到10万令吉以上,而债务人自己提出申请则没有最低债务要求。

然而,一旦法院做出宣布破产的裁定,破产者就不能再自己管理他们的财产了。所有财产,从房子、车子、土地、股票,到银行存款、甚至珠宝和家具,都会交由报穷局(Director General of Insolvency)监督和接管。

即使破产,破产者仍有权根据已故人的遗嘱或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来继承遗产。然而,这些继承的财产并不会免于债权人的追讨。这意味着尽管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但无法保留财产的所有权。无论这些债务是否与继承的遗产有关,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破产者还清他们的债务。如果继承者接受了遗产,那么继承的遗产将成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由报穷局全权负责包括清算这些资产并将出售所得款项用于支付债权人。

因此,尽管在遗嘱中指定破产者为受益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确实存在一个顾虑,那就是受益人可能无法充分享受继承的好处。资产最终可能被用来偿还受益人的债务,而不是实现遗赠的本意。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考虑在遗嘱中指定破产者为受益人的人,通常都会被建议修改他们遗嘱中的受益人。

破产对个人的财务状况会造成巨大影响,因为名下的所有资产都将受报穷局的监督和接管。因此,许多经商的人,尤其是那些承受更高债务风险的人,通常会选择设立信托来保护他们的资产,以免受债权人和破产风险的冲击。

若信托是在收到“破产通知”前已经成立了至少5年,并且符合《1967年破产法令》要求,且没有涉及欺诈行为,那么转入信托的资产将免受债权人和破产风险的影响,从而确保整个家庭的财务福祉。

如果破产者只是拥有房产的一部分,是否也会被报穷局管理并出售?

在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下,报穷局也许会避免出售房产。但是,如果房产的所有共同拥有人都同意出售,那么报穷局可以继续出售,并将所得款项分配给债权人。

如果不能委任破产者为受益人,是否可以委任为遗嘱执行人?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破产者不能被委任为遗嘱执行人,但选择没有涉及破产争议的人会是更明智的选择,以优先保护遗产受益人。

鉴于破产和继承法律的复杂性,无论你是考虑如何在财务上支持破产者还是想要保护自己的资产免受潜在的破产风险,谘询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始终是明智之举,以了解针对你具体情况的选项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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