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晚期患者还可以立遗嘱吗?

每年的2月4日是世界癌症日,旨在提高人们对癌症的认识,并鼓励预防、检测和治疗癌症。癌症是我国的主要死因之一。根据马来西亚国家癌症登记处,癌症病例从2007至2011年报告的10万3507例,上升了 11%,到2012至2016年报告的11万5238例。对於我国的男性和女性而言,患癌症的终生风险为每10名男性中有1人,每9名女性中有1人。

如果能及早发现症状,当然有助于提早治疗。但有些癌症在早期可能没有症状或不明显,导致许多人在癌症发展到晚期后才被诊断出来。例如,2012至2016年的国家癌症登记报告显示,男性被诊断患晚期(第3期和第4期)肺,气管和支气管癌的概率为93.50%,前列腺癌为68.60%。而女性被诊断患有晚期(第3和第4期)乳腺癌的概率为47.90%,晚期(第3期和第4期)大肠癌的概率为73.10%。所以,当我们听说身边有人患癌时,大多数已经是中晚期了。

这时,多数人最关注的问题就是 —— 还能活多久?但一个人在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后能活多久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癌症的种类、诊断时癌症的分期以及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我有一位客户被诊断出患有第2期胰腺癌,并在一年内发展到第4期,随后便不治去世。另一位被诊断患有第3期大肠癌,大约一年半后便病逝了。由此可见,真的无法准确的推测患癌后能存活的时间。

有一天我和朋友谈起遗嘱,他问:“人都还没要死,为什么要写遗嘱?”。我接着问:“钱都还没花完,为什么还要赚?” 答案很明显,钱总有一天会花光,若等到花光的那一天再去挣,就来不及了。没人会希望自己患病和离世,但这就是人生最终的去向。若真的要等到“剩下的日子不多了” 再立遗嘱,往往头脑已经不清醒,失去立遗嘱的能力。

遗产规划只是一个在事情还没发生之前所做的未雨绸缪。我们其实每天都在不经意间做着未雨绸缪的事情。例如钱包里留一些现金,以防商店不接受电子钱包,身上有现金可以支付;在银行存一笔钱,以防突然失业后,还有钱可以支付几个月的生活费;装修屋子之前,做了很多功课和收集不同的设计风格,以防留下装修遗憾。

只要神智还清醒,被诊断出癌症晚期的患者也能立遗嘱。在娱乐圈中,也有很多明星因患上癌症后而赶快立下遗嘱。提前做好准备,有利于减少遗产管理的程序与费用,避免给继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遗产纷争。千万别认为自己不是家财万贯,就不需要立遗嘱。如果名下有以下资产,人人都有责任为这些资产指定受益人,例如:

  1. 动产 – 储蓄账户、股票、债券、单位信托基金、汽车、公司股权、珠宝、收藏品

  2. 不动产 – 住宅,商店,空土地,农场

配合世界癌症日,在此鼓励大家定期体检,尤其是有癌症家族史的人更是需要多加注意。除此之外,也鼓励大家提前立好遗嘱,即使不是一个全面的规划,至少也要先立下一份基本遗嘱。对于癌症患者来说,在病情尚可控制的情况下,更需要把握时间立好遗嘱。做好一切预防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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